資陽:城區及鄉鎮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項目建設規范
  • 我要分享

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項目建設規范

一、適用范圍

本規范適用于市、縣城區標準化農貿市場新建、改造。

二、場地環境

(一)選址要求

農貿市場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,土地利用規劃及商業網點規劃的要求,手續齊全。

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,符合交通、環保、消防等有關規定,與城區改造、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。

農貿市場周邊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,無生產或貯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。

(二)建筑

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擇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。

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符合國家建筑、安全、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結構。

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低于4.5米;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.4米,購物通道不小于2米,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1.6米。出口不少于2個,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米。

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,室內寬敞明亮,自然采光好。樓層式綜合市場應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。

(三)面積

農貿市場的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、服務半徑、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。原則上新建農貿市場建設用地面積不小于800平方米,建筑面積不小于500平方米。

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,配套設有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。要劃定一定區域(原則上不低于40平方米),設置獨立的自產自銷(直銷)區。

(四)裝修及場內布局

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或水磨石地面,并符合吸水、防滑、易清掃的要求,向通道兩邊傾斜;內墻(含立柱四周)應貼墻面磚,高度不低于1.8米;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,或吊頂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;

市場內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。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,同類商品區域要相對集中,分區要標志清晰。

三、設施設備

(一)給排水設施

1、供水設施

場內經營用水應保證足夠的水量、水壓,衛生應符合國家GB5749的要求,設施配置符合國家節約用水的規定。提倡在保證滿足用水衛生標準的條件下使用循環用水。

水產區供水到商位,畜禽肉類經營供水到經營區, 宰殺間、現場食品加工間供水到加工間。同時,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。

場內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,便于沖洗地面墻體和設備設施。

2、排水設施

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,采用沉井式暗渠(安管)排水系統,并設防鼠隔離網。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,窨井間距不宜大于10米,柜臺內側設地漏。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。

購物通道下水道必須設計為暗道,防止異味上傳,不可以設明溝。

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.08米-0.1米,深度0.03米-0.05米,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、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。柜臺內排水槽保持排水通暢,地面保持干燥,不堆積垃圾。

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,符合相關的標準和規定。

(二)供電設施

應配備符合用電負荷、安全的供電設施。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,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。有條件應單獨設置配電室。

各經營區域應配備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,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。

市場內環境照明供電設施配置應符合GB50034的規定。柜臺(操作臺)上方燈照度應達到100LX,肉類分割剔骨操作臺燈光照度不小于200LX。場內通道應配備照明燈,各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。

(三)通風設施

場內窗戶的設施應保證空氣能夠順暢對流,空氣對流較差的市場需按規定安裝低噪音排風設備。需要實施溫控的食品專間須配置相應的通風及溫控設施。

(四)衛生設施

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、垃圾桶(箱),在保證能及時清運的情況下可不設置垃圾房。垃圾房應密閉,有上下水設施,不污染周邊環境。

農貿市場應按GB/T17217的要求建設衛生間,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。

(五)消防安全設施

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和GB50222的要求;農貿市場應按照GB/T17110規定標準配置滅火器材。

不得在市場交易場地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。

(六)營業設施

1、柜臺

攤位柜臺應按不同品類經營需要統一制作,柜面及邊緣擋水凸邊使用面磚或不銹鋼材料制作。

柜臺高度宜為0.7m-0.8m。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,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凸邊,高度不低于5cm。柜臺內應留有同一位置擺放電子秤,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。

冷凍、冰鮮水產品、鮮肉柜臺應采用不銹鋼臺面,活魚攤位外設隔水墻,隔水墻應高于魚池(盆)上沿20cm。

2、冷藏設施

商品保質保鮮有溫度要求的,應采用溫控設備或采取相應的措施,做到貨到即時存入冷藏、冷凍設施,保證商品陳列、銷售與加工、運輸環節形成的冷鏈不脫節。

冷凍肉及冷凍水產品應配備低溫冷柜,冰鮮水產品應配備冰臺。經營冷卻肉應配備冷藏柜,溫度保持在0℃-7℃。提倡豆制品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。

新建2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應設置冷藏室,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宜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℃以下的商品整理間。

(七)檢測設施

市場應根據需要配置快速檢測設備,并對入市蔬菜、水果的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農藥殘留含量進行監測。

(八)管理設施

市場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、服務臺、廣播設施、設立宣傳欄、公示欄、導圖欄、供應區域標志、公平秤等服務設施。


鄉鎮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項目建設規范

一、適用范圍

本規范適用于鄉鎮標準化農貿市場新建、改造。

二、場地環境

(一)選址要求

農貿市場選址應符當地規劃要求。

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,符合交通、環保、消防等有關規定。

(二)建筑

市場交易大棚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混結構或大跨度、大空間的鋼架結構,層高應不低于4m,有條件的宜建成封閉的室內市場。

(三)面積

農貿市場的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、服務半徑、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。原則1.5萬人以上鄉鎮市場建設用地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,建筑面積不小于800平方米,經濟欠發達地區可適當降低標準。

(四)裝修及場內布局

市場地面應硬化、防滑,并向排水槽(溝)傾斜。有條件的敞開式棚架建筑市場周圍應有圍墻或相應建筑物圍欄,圍墻應牢固,高度不低于1.8m;室內市場的內墻宜貼墻磚,高度應不低于1.5m。

市場應設置2個以上的出入口,主要出入口寬度應不小于4m;市場主通道寬度應不小于2m,次通道寬度應不小于1.5m,有條件的市場可單設進出貨出入口。

三、設施設備

(一)給排水設施

1、供水設施

市場內應配備合理的供水系統,水產品供水應到檔口,畜禽肉類供水應到畜禽肉經營區,宰殺間、現場食品加工間等應供水到專間。

2、排水設施

市場內部排污管道(溝)應單獨設置,自成系統,不與連體建筑污水管道共用。排污管道(溝)應盡量采用直排式,減少彎道且應有合理坡度。當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統的,市場排污管道應與其聯通。

市場柜臺外側或內則應設置排水槽或明溝,宰殺間、現場食品加工間內應設置下水管道。水產、畜禽肉類污水排放口應設隔離過濾設施。

(二)供電設施

市場應配備滿足用電負荷、安全的供電設施。室內市場應統一配備照明燈,并設置應急燈。交易廳內照度應不低于100LX,專間內照度應不低于200LX。

(三)通風設施

室內市場應達到良好的通風條件,有條件的可配置低噪音抽送風機。

(四)衛生設施

封閉式市場應設置垃圾池或一定數量的帶蓋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,有條件的可設置垃圾中轉密閉間。

市場應按GB/T17217的要求建設衛生間,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。

(五)消防安全設施

建筑消防設施應符合GBJ16和GB50222的要求;封閉式農貿市場應按照GB/T17110規定標準配置滅火器材。

不得在市場交易場地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。

(六)營業設施

攤位柜臺應按不同品類經營需要統一制作,柜臺高度宜為0.7m-0.8m。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