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濟南市關于規范新建住宅小區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規劃、建設、移交和運營管理的通知》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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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規劃、建設、移交和運營管理,構建十五分鐘社區生活圈,市商務局牽頭研究制定了新建住宅小區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規劃、建設、移交和運營管理的規范性文件。現就文件有關情況說明如下:

一、制定該文件的必要性

    2018年,市商務、規劃、國土資源和城鄉建設四部門聯合發文《濟南市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規劃、建設和移交管理的通知》(濟商務字〔2018〕72號)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自文件施行以來,我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共為200多處出讓地塊提出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配建意見,有的市場即將建成移交,亟需對新建社區配建菜市場的運營管理進行規范,以確保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規劃性質不變、用途不變,真正體現公益性,更好滿足社區居民的消費需求。同時,為保持該政策的延續性,我局牽頭擬定了《濟南市關于規范新建住宅小區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規劃、建設、移交和運營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將由我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會簽后聯合發文實施。

    該文件延續了《濟南市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規劃、建設和移交管理的通知》(濟商務字〔2018〕72號)的主要精神,旨在解決新建住宅小區不按標準要求配建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、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用房改變規劃性質等問題。

二、該文件起草過程

    起草該文件時,我們學習借鑒了國內其他城市好的經驗做法,先后通過召集座談會、發送征求意見函、辦公會議討論、網上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征求了市直有關部門、各區縣(功能區)商務主管部門、街道辦事處代表、市國有建設平臺、社會等的意見建議,并根據征集意見建議對文件進行了修改補充完善。

三、主要法律、法規和政策依據

1.《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》(GB50180-2018)

2.《農貿市場管理技術規范》(GB/21720-2008)

3.《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標準化菜市場示范工程的通知》(商辦建函[2011]886號)

4. 商務部財政部《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》(商建字[2009]88號

四、文件主要內容說明

    1.通知中第二條從構建我市15分鐘便民生活圈要求以及便民利民角度出發,對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的服務人口、服務半徑、建筑面積和建設的位置做出相應規定。

    2.通知中第三、四條主要是從規劃、土地出讓、設計報批、建設等環節做出相應規定,明確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由土地競得人代建并無償移交所在地街道辦事處,按照公益性要求運營管理,并列入國資考核體系。土地出讓后必須簽訂移交協議。

    3.通知中第五條對竣工后按協議要求移交等方面進行了規定。

   4.通知中第六條對確定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的運營管理主體、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等方面進行了規定。

    5.通知中第七條對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建成標準化智慧化菜市場等方面進行了規定。

    6.通知中第八條對室內副食品市場(菜市場)公益屬性等方面進行了規定。